各单位、各部门:
经各教学单位申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及学位教育管理专家评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我校2023年新增公共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管理、智能交互设计、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恢复招生)、服装设计与工程(恢复招生)8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并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审批。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基本条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公共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管理、智能交互设计、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恢复招生)、服装设计与工程(恢复招生)8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1日-3月27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4点前电话或书面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涂渊
联系电话:39362013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汇总).rar
教务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