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关于我校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
2021.05.1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各教学单位推荐,校外专家评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现将我校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特公示五天(2021510日~514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1514日下午4点前电话或书面向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或纪委办反映。

受理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纪委办

联 系 人:谢璇(678570)、沈康(660079)、钱让东(615799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类)获奖项目.docx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获奖项目名单.docx

教务处

2021510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