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规〔2021〕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美〔2022〕36号)、《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工〔2024〕28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初评、公示,学生处汇总审核,经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报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推荐张瀚营等10位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黄文欣等160位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冒名、诬告或无明确事实依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学生处
联系人:黄老师 李老师(020-39362033)
附件:
1.广州美术学院2023 - 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参评学生名单.docx
2.广州美术学院2023 - 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参评学生名单.docx
学生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