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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就业研究专项、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24.05.28

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及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安排,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就业研究专项、考试研究专项)申报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公告》(见附件1)执行。

2.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就业研究专项、考试研究专项)实行线上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填写并导出《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另一份A4双面打印,毋需装订),签字后提交到科研创作处,科研创作处统一盖章后,再由申报人扫描提交到申报平台。

二、申报时间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6月14日上午11时前提交二级单位盖章版《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及纸质版《申请书》(仅签字,勿盖章)至科研处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特别提醒

请仔细阅读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要求,在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及工作单位(包括兼职的学会、协会以及工作单位所在的出版社)。并注意预期结项成果须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的体量。


附件:

1.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16258870229253 

2.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xls 


联系人:刘老师 666023

附件:



科研创作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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