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教师科研产出,根据《广州美术学院科研创作成果奖励办法》(广美﹝2017﹞82号),现开展2022年度科研奖励统计工作。请按照科研系统手册的操作方法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具体申报方式见附件。
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审核与提交工作,逾期未提交或漏交的、成果状态未显示“学院通过”的,将不纳入2022年度科研奖励。
联系人:刘老师 666023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科研秘书、科研人员).rar
附件2:科研成果登记注意事项.docx
科研创作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