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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作
关于我校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广州美术学院2024-2025学年大学生课外科研“攀登计划”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公告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科研创作处现开展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2022年科研创作处下达的项目库入库项目,包括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学校委托专项研究等三类项目。根据工作要求,现对上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中检材料(中期检查表和中检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汇总至科研秘书处,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中期检查截止日期:10月27日(周五)下午4:30前。

注:科研系统有时间限制,请勿逾期办理。

二、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

(1)根据项目库建设要求,2021年项目库立项科研项目应于本年度结题。请2021年立项的项目库科研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结题(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结题材料(结项申报书和结题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结项办理期限:即日起至11月30日(周四)下午4:30前。

(2)如需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延期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广州美术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系统内下载),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创作处审批。

注:延期申请须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完成时间。每个项目最多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最晚至2024年11月30日),延期后如无特殊原因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

延期申请办理期限:即日起至11月30日(周四)下午4:30前。

三、2020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

2020年项目库未结题科研项目请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结题材料(结项申报书和结题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结项办理期限:2023年11月30日(周四)下午4:30。

注:2020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

四、逾期未提供任何材料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经费收回学校统筹使用。  

注:所有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666596

材料提交地址:大学城行政楼513科研创作处

附件1:科研管理平台操作指引.docx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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