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6]20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我校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工作部署,落实相对贫困人口全履盖的挂钩联系帮扶责任,在学校范围择优选派驻村干部2至3名,组成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定点帮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派条件
1、选派驻村工作队长(兼任村委第一书记)1名,人选基本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是中共党员;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原则上50周岁以下;一般要求应为现任副处级干部。
2、另再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2名,人选基本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踏实肯干;团结协作;一般应为科级及以下干部,或现职教师、员工。
3、结合驻村工作条件实际,驻村工作队员优先考虑男同志。
三、选派程序
1、4月5日,面向全校发布通知公布选派办法。
2、4月6日,接受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要求在当天下午5时前,由个人志愿填写表格(附件2)并提交至组织部(大学城办公楼618,zzb@gzarts.edu.cn)。
3、4月7日,学校研究确定人选。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择优选派本次驻村工作队员。
4、4月8日,完善材料、统一上报。
四、职责待遇
1、驻村工作队成员和第一书记要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抓党建、抓扶贫、抓发展、抓稳定,主要职责概括为: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2、驻村工作队成员和第一书记由派驻地县(市)组织、扶贫部门,所在乡镇党委和学校共同管理。驻村工作队员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由所在地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3、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原则上中途不轮换,要求以全脱产方式驻村,党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驻村工作队员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学校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驻点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4、第一书记完成帮扶任务后(经省级验收通过),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拔一级职务;其他驻村队员根据现实表现和服务期限等情况,记入干部(教师)档案、比照优先考虑。提拔职务须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条例和职位职数等规定办理。
选派任务时间要求紧,请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时配合做好传达动员工作,共同推进我校驻村工作队员选派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的意见.pdf
附件2:2016年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志愿表.doc
广州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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