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邀请,经学校领导批准,我校拟于2016年11月中旬由中国画学院院长张彦教授率团赴日本开展学术交流。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出访团组名称 |
广州美术学院赴日本学术交流团 |
团长姓名、职务(职称) |
张彦 |
中国画学院院长(教授) |
出访团组成员 |
部门 |
职务(职称) |
齐喆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院长助理(教授) |
阚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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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刘滴 |
国际交流处 |
处长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日本 |
拟出访日期 |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共5天) |
航班安排 |
广州-东京:CZ385;东京-广州:CZ386 |
日程安排 |
11月14日:搭乘航班从广州前往东京; 11月15日:日本画与中国画比较研究调研; 11月16日:日本画与中国画比较研究讨论会; 11月17日:日本与中国设计比较研究调研,磋商两校进一步交流合作事宜; 11月18日:搭乘航班从东京返回广州。 |
出访目的及预期成果 |
我校此次应邀赴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开展学术交流,有利于深化两校学术合作,提高我校国际学术影响力,传播中国艺术与文化。同时双方将协商进一步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相关事宜。 |
邀请单位 |
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 |
经费来源 |
张彦、齐喆、阚宇三人往返机票、在日期间住宿费由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负责;刘滴往返机票、在日期间住宿费、四人伙食费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由我校承担。 |
公示期 |
5天(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
公示期间,如对出访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纪委监察处或国际交流处反映。反映情况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纪委监察处、国际交流处
联 系 人:钱让东 电话:661579
彭新东 电话:661191
国际交流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