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美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决议,以下22位同志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以姓氏笔画为序)
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4日。
联系部门:监察处、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钱让东、沈康
联系电话:661579、660079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20年7月14日下午5点30分前书面向监察处或学位办公室反映。
广州美术学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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