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有关申报条件和我校实际情况,经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拟推荐我校本科生张炜参加2023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9日至4月23日。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室或党委学生工作部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冒名、诬告或无明确事实依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邹子如686093 林胜662876 侯旻翡66030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