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实施办法》(广美〔2017〕48号)的规定,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的计划与考核方式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现对各专业(专业方向)的接收名额、考核方式和受理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8日-4月22日。如各学院或学生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2日下午16点前书面或电话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受理部门:教务处办公室(530室)
联系电话:020-39362013
附件:广州美术学院2022-2023学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计划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