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以及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12月12日上午8:00至12月18日下午5:30止。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靳天来
联系及传真电话:020-37628071、37628623
2、广州美术学院纪委、人事处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联系人:佃谨、宋光智
联系电话:39362018、39362020
附件:2014年广州美术学院通过教育厅高评委、中评委评审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2014年广州美术学院通过教育厅高评委、中评委评审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学科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申报专业
| 申报资格
| 1
| 陈江
| 广州美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教授
| 2
| 陈克
| 广州美术学院
| 雕塑艺术
| 教授
| 3
| 阚宇
| 广州美术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教授
| 4
| 李拥军
| 广州美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教授
| 5
| 张剑
| 广州美术学院
| 产品设计
| 教授
| | | | | | 广州美术学院-非艺术类学科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申报专业
| 申报资格
| 1
| 卢秀峰
| 广州美术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副教授
| 2
| 王新宏
| 广州美术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副教授
| 3
| 陈诚
| 广州美术学院
| 体育教育学
| 讲师
| 4
| 黄晚晴
| 广州美术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讲师
| 5
| 杨柳慧
| 广州美术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讲师
| 6
| 曾超
| 广州美术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讲师
| 7
| 朱梦梅
| 广州美术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讲师
| 个别有群众反映情况的,正在按有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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