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与补充中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校近期开展了2021年度职称评审(第二批)工作,经广州美术学院教学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美术学院实验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州美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校2021年度共有26人通过职称评审获得中级职称、60人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获得中级职称、17人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获得助理级职称,按照程序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邹子如
联系电话:686093(短号)
电子邮箱:jwb@gzarts.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729室,邮政编码:510006
受理部门: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662201(短号)
电子邮箱:zgb@gzarts.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623室,邮政编码:510006
附件:
附件1 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2 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度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广州美术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