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省属学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批复》(粤教财函〔2015〕163号)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处参考省财政厅草拟的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基本样式填制了我校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和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见附件)。经院领导批准,现将我院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告(详细内容见附件),拟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网站的方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从2015年9月18日起至9月24日止,共计一周。
特此公告。
2014年广州美术学院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pdf
广州美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