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就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 “四风”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作了部署。根据省委常委会议要求,9月10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标准,在节前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关于严明“两节”纪律的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作风教育,将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关键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梳理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已有制度规定,严肃问责“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履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带头移风易俗,反对陈规陋习;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抓早抓小,反对抓而不紧。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遵守廉洁纪律的提醒、监督,传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
《通知》要求,要树立廉洁文明过节新风,中秋、国庆期间,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一律不准以汇报工作、过节走访为名违规公款吃喝;一律不准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一律不准违规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一律不准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和实物;一律不准违规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公车私用,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推动文明过节。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把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四个“一律从严惩处”,即对不收敛不知止、明知故犯或纠而又犯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改头换面搞奢靡享乐、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惩处;对动用公款搞“四风”或转嫁费用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授意指使或默许纵容下属搞“四风”的领导干部一律从严惩处,一经查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做到无禁区、“零容忍”。